各市州、高校僑聯,直屬團體機構: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要求和習近平總書記在湖南考察時的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加快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湖南建設,湖南省僑聯聯合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共同舉辦第二屆“聚僑興湘·智匯湘潭”湖南省新僑創新創業大賽。此次大賽旨在匯聚全球創新創業活力,為湖南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能,助力更多優秀新僑項目在湖南落地生根、開花結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賽主題
“聚僑興湘·智匯湘潭”湖南省新僑創新創業大賽
二、活動時間
2025年3月—10月
三、組織機構
指導單位:湖南省人民政府僑務工作辦公室
主辦單位:湖南省僑聯
中共湘潭市委
湘潭市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湘潭市人民政府僑務工作辦公室
湘潭市委人才辦
湘潭市科技局
湘潭市工信局
湘潭市商務局
湘潭市僑聯
大賽設立組委會,負責大賽整體規劃和統籌組織,由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相關工作人員組成。
大賽成立專家評審及指導委員會,負責項目評審、現場調研、輔導咨詢等活動,由銀行、創投、證券、基金、科技行業專家及創業培訓導師組成。
四、參賽要求
參賽項目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經營規范,社會信譽良好,無不良記錄,無知識產權糾紛。同一參賽團隊只能申報一個參賽項目。
大賽分成長組和創客組兩個組別。成長組參賽范圍為在湖南境內,由新僑、留學回國人員創辦的有前瞻性、創新性的中小微企業。創客組參賽范圍為有意在湖南省境內落地,由新僑、留學回國人員發起的有原創性、創新性的項目。已參加2023年湖南省新僑創新創業大賽并獲獎的項目不再重復參賽。具體條件如下:
1.成長期
(1)申報人在國(境)外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具有一年以上訪問學者、聯合培養(研究生)、博士后等學習、工作經歷;
(2)企業注冊地在湖南境內;
(3)申報人出資額占企業注冊資本的20%以上;
(4)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創新性強,具有較強市場潛力;不存在知識產權糾紛及違反保密約定、競業禁止等情況;
(5)熟悉相關領域和國際規則,有較強的管理能力;
(6)參賽項目主體不能為上市公司(新三板掛牌企業除外)。
2.創客期
(1)申報人在國(境)外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具有一年以上訪問學者、聯合培養(研究生)、博士后等學習、工作經歷;
(2)截至報名時擬在湖南省境內登記注冊企業的創業項目;
(3)申報人須為參賽團隊核心成員或創始人;
(4)申報項目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不存在知識產權糾紛以及保密約定、競業禁止等情況;
(5)申報項目的商業模式、管理模式、服務模式具有可行性、創新性、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及良好的經濟、社會價值預期。
五、賽事安排
(一)參賽報名(2025年5月30日前)
各市州、高校僑聯及直屬團體機構通過線上、線下雙渠道對賽事進行廣泛宣傳發動,組織符合條件的項目報名參賽。所推薦的成長期和創客期項目均不少于2個(報名所需資料見附件1)。
1.各市州僑聯負責組織本市企業、社團僑聯及市僑商會、市僑青委參賽項目參賽;
2.各高校僑聯負責組織本高校參賽項目參賽(成長期項目數量不做要求);
3.省僑商會負責組織省本級僑商會參賽項目參賽。
請于5月30日前將推薦項目匯總表(附件5)報送至組委會辦公室,并提醒督促推薦的申報項目及時將參賽所需資料(詳見附件1)的電子稿、紙質稿(一式三份)按要求于5月30日前報送至組委會辦公室。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或補齊全部資料的申報項目,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組委會辦公室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區芙蓉中路6號湘潭市政協6樓市僑聯611辦公室;聯系電話:58583917;電子郵箱:07328261722@126.com;聯系人:文鷺,15873246336,劉泓妤13257492931。
(二)大賽初賽(2025年6月30日前)
初賽由專家評審團采取書面盲審的方式,按照相關規則從多個維度對項目進行評審。組委會根據初賽評審確定晉級名額并向社會公示。
(三)培訓輔導(2025年7月30日前)
由組委會辦公室邀請導師對成長期、創客期入圍項目進行培訓輔導,主要圍繞路演講解技巧、商業計劃書撰寫、商業模式梳理等進行專題培訓。
(四)提交定稿商業計劃書(2025年8月30日前)
參賽項目修訂完善其商業計劃書(PPT版)并按時提交組委會。
(五)大賽決賽(2025年10月15日前)
決賽設置成長期、創客期兩個賽場。決賽采用“8+3”模式(8分鐘項目路演+3分鐘專家點評),根據抽簽順序進行路演答辯評選。采用百分制,由評委現場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為最終成績,根據成績高低排序確定晉級一、二、三等獎(如比賽中有分數相同者,綜合考慮專利數、與4×4產業鏈匹配度、項目科技含量等因素,由評審組確定排名順序)。決賽邀請公證處進行現場公證。
評選規則參考:
①團隊指標:核心成員知識水平、能力水平、創業及工作經歷,核心團隊結構的合理性、穩定性等。
②技術指標:項目及技術的先進性、創新性、可行性;研發能力;產品定位、產品開發及生產策略。
③市場指標:圍繞“4×4”現代化產業體系和重點產業鏈形成的產業等。
④財務指標:融資計劃、銷售收入及盈利預測。
(六)頒獎典禮(決賽后立即舉行)
獲獎項目將在決賽后現場頒發獲獎證書,經省僑聯在有關網絡平臺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后,無異議項目正式發放獎金。如公示期間出現舉報經核查屬實的,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獲獎證書并按成績排名依次替補。
六、獎勵與支持
(一)獎項設置
1.成長期項目設置一、二、三等獎若干名,并分別給予獎金支持。
2.創客期項目設置一、二、三等獎若干名,并分別給予獎金支持。
3.大賽設優秀組織獎若干個。
(二)相關政策支持
1.所有參賽項目由屬地僑聯和有關部門動態管理、跟蹤服務,重點項目推薦至省直相關職能部門。
2.獲獎人員可優先推薦參加省、市有關部門組織的學習研修、學術交流等活動。
3.獲獎項目可獲得紅網、湖南省僑聯官網及微信公眾號等多個媒體平臺提供的項目展示、產品推廣等服務。
4.決賽當天邀請風投機構現場觀摩;對獲獎項目建立跟蹤服務和常態聯系機制,聯合銀行、省內外知名創投、園區等機構延長賽事“服務鏈”,促進賽事成果轉化。
5.提供知識產權相關服務。
6.大賽組委會將對獲獎項目進行宣傳推介。
七、其他事項
1.本次大賽不收取參賽者任何參賽費用。參賽項目不得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包裝或申報。
2.參賽者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須簽訂真實性承諾書;參賽者不得違反大賽規定,所提及的相關材料不得存在抄襲、盜用等不法現象,一經發現,即取消參賽資格并追回支持經費及榮譽。參賽項目涉及知識產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權益糾紛的,由參賽者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3.比賽初評及決賽結果均通過湖南省僑聯官網及微信公眾號、湘潭市僑聯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4.所有參賽項目報名材料概不退稿(實物、模型除外),請自行保留底稿。
5.如發生不可抗因素影響大賽正常進行,主辦方有權對賽程作相應調整或終止比賽。主辦方保留進一步補充本次大賽規程的權利和最終解釋權。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第二屆“聚僑興湘·智匯湘潭”湖南省新僑創新創業大賽報名所需材料.docx
2.“聚僑興湘·智匯湘潭”湖南省新僑創新創業大賽項目申報書.docx
3.“聚僑興湘·智匯湘潭”湖南省新僑創新創業大賽項目計劃書.docx
4.第二屆“聚僑興湘·智匯湘潭”湖南省新僑創新創業大賽參賽承諾書.docx
5.第二屆“聚僑興湘·智匯湘潭”湖南省新僑創新創業大賽推薦參賽項目匯總表.docx
湖南省歸國華僑聯合會
2025年3月4日
來源:湖南省僑聯
編輯:聶伊岑